广东深圳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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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项目总承包 批复文号 海发改[****]**号 批复单位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工程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河道自身的河砂及混合物回收加工利用产生的价值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区域内; *.* 建设规模:赤石桥下游*.*Km至上游新陂头处,全长**.*Km清淤工程(含损坏河堤修复及拆除障碍物),清淤工程量约为***万m*,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万元,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规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及河道自身的河砂与混合物加工利用回收等;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计划建设施工工期为***天,回收加工工期***天;*.*资金来源:河道自身河砂与混合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产生的价值抵偿。*、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和(或)岩土工程乙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 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施工企业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投资企业(实际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或施工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成立联合体进行投标 ,投标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报名,时间为 **** 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止(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施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以投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资企业须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A级或以上资信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其中任何一方提交);(*)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拟派勘察及设计负责人注册工程师注册证或相应专业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企业提交);(*)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施工企业近五年(****年*月至今)施工过*宗或以上工程投资****万元以上(含****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且连续三年必须盈利;(**)施工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实际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的投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投资和其他所有工作,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工作。(**)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带齐身份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项目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招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河疏浚清淤项目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只有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可凭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为准。*、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第**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地 址: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尚景花园*栋*楼办公室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发布人 深圳******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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