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汕头市潮阳区练江水闸工程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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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练江水闸工程管理处委托,就汕头市潮阳区练江水闸工程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张家港市******”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澄清如下: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澄清:   原公告中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更正为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潮阳区练江水闸工程管理处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商贸城一座西梯***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汕头分公司****年**月**日澄清通知书回执******汕头分公司:   贵单位于****年**月**日送达的《汕头市潮阳区练江水闸工程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书》已收悉。收件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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