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普洛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5.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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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完成,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已产生了评标结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该项目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专家评审,有一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编制人仅由其本单位造价员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没有经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第五款废标条款中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的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定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由于有效投标人少于*家,全体专家一致认为不展开评标后续程序,建议依法重新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肇庆市高******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地址:肇庆高新区景升北街城建大楼 邮编:******电话:****—*******招标人:肇庆市高******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