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建湖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招标条件建湖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消防工程已经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单位: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工程名称:建湖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消防工程工程地点:建湖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工程规模:估算价约**万元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建湖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 期:**日历天三、投标人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有效);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具有执业上岗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名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年*月份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四、投标报名方法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时前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正中代理办公室)。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五、其他说明*、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六、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交纳中标标段的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七、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最高限价在工程开标五天前予以公布,直接公布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cn或建湖招标采购网上***.******.***,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低者作为中标侯选人。(*)当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单位<*家时,不设招标成本控制价,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单位≥*家时,本工程设招标成本控制价,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成本控制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其为废标。招标成本控制价C=A×K,【A值: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不合理报价的除外);K值:取值范围为**%、**%、**%、**%中的任一数值,K值由工作人员现场摇号产生】。注: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不合理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成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cn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上 ***.******.***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江苏****** 联系人:刘勤 联系人:荀岗电 话:*********** 电 话:****-********、***********传真号码:********二 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