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贵港市新华路(圣湖路至广场东路)工程(项目编号:GSZB-GG2015043)补充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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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关于贵港市新华路(圣湖路至广场东路)工程(项目编号:GSZB-GG*******)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改: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贰仟陆佰捌拾肆万陆仟叁佰贰拾贰圆柒角叁分(¥********.**)。
*、由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低于****万元,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中型规模。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所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更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之执业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定于****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时间相关联的其他时间作相应顺延。
请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号)领取本通知,如不来领取,则视为已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收到。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它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艾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盖章):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