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韶口乡畔塘村等两个乡(场)三个村(分场)土地开发项目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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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韶口乡畔塘村等两个乡(场)三个村(分场)土地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万安县韶口乡畔塘村等两个乡(场)三个村(分场)土地开发项目于****年**月*日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将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单位、建造师及报价公示如下Ⅰ标段: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建造师:刘学旬 证书号:赣************,报价*******.**元。第二中标排序人:******,,建造师:康宏涵 证书号:赣************,报价*******.**元。第三中标排序人:吉安市水利******,建造师:万毅 证书号:赣************, 报价*******.**元。预中标单位: 江西******中标价格: *******.**元施工员: 尹涪 质检员: 郭银莲 安全员:刘一洁Ⅱ标段: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省******,建造师:刘东升, 证书号:赣************,报价*******.**元。第二中标排序人:江西******,建造师:段燕飞,证书号:赣************,报价*******.**元。第三中标排序人: ******,建造师:何选科证书号:赣************, 报价*******.**元。预中标单位: 江西省******中标价格: *******.**元施工员: 彭岩 质检员: 李萍 安全员:刘武平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受理举报电话:             万安县发改委:****-*******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单位:万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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