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扶余市2015年项目(第一批)七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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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JLZB-****-****、招标条件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扶余市****年项目(第一批)施工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联[****]****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七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扶余市****年项目(第一批)七标段二次。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第七标段:永平乡永平村、四颗村、福宁村、前围子村、百灵村滴灌工程。共计****亩;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分至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成本费为每标段****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整,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东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同时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扶余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