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晋城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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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水办水电〔****〕**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晋城市水电办****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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