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新建四所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论证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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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受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新建四所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技术参数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 ****年**月*日上午*:**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逾期不予受理。 一、 公示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新建四所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到位;本项目分为**个包。 二、 公示商务要求: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第*包(监控、网络、广播设备)潜在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或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有效的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注册地公安主管部门认可的叁级(含叁级)以上或相当于叁级(含叁级)以上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企业资信或资质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并有河南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音视频集成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第*包(报告厅设备)潜在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或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有效的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 *.* ****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设备销售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联系人:王先生 娄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九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http://***.******.***.cn ****年**月*日技术标准:[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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