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本溪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本溪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溪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足迹采集系统”的公示本溪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足迹采集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采购足迹采集系统。采购内容及要求:足迹采集系统服务器、服务器端及加速系统。预算:******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省公安厅及其他各市均使用同一品牌足迹采集系统,为与省厅及其他地市完成信息交接工作,特申请采购此品牌足迹采集系统。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四、专家论证意见。足迹系统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基础应用系统,省厅及其他**个******研发的足迹系统,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给省厅的回函中,提出大连恒锐的系统具有先进性优势,从共享性系统应用角度,为了与省厅足迹系统对接,******研发的产品,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单位地址:本溪市公安局联系人:于女士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本溪市财政局联系人:袁先生电话:********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