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沪昆客专平坝南站市政配套设施暨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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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客专平坝南站市政配套设施暨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 委托 ****** 公开招标的 沪昆客专平坝南站市政配套设施暨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安市公资交(建)告(****)*** 号) 已于 **** 年 ** 月 **日 **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 中标价: ********.**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谢小英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 中标价: ********.**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程继方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 中标价: ********.**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李宗武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 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平坝区房屋与市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