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优质农产品展示直销平台项目场地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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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二、采购项目编号: ZZ********三、采购项目名称:优质农产品展示直销平台项目场地租赁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一)项目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临街铺面不低于**米,月租金不高于*万元,消防验收合格,即租即用,确保采购人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项目背景展示及直供直销全省农民合作社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农产品,现代新型农产品,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全省农民合作社宣传推介优质产品、培育孵化品牌、直供直销搭建一个平台,将进一步扩大我省优质农产品的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致力将优质农产品展示直销平台打造成为全省农民合作社直供配送示范中心、农社对接示范中心、农网对接示范中心、品牌培育孵化中心等四个中心。为保证以上工作能方便、快速、安全、正常开展,需要租赁距离我单位办公地点相关较近,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天河区且具有展示、销售、配送及停车设施等条件,面积、价格等承租条件合适的场地。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用单一来源说明:经我院组织人员对周边进行实地考察,认为只有由广******代管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号临街铺面(***平方米)的场地才符合我单位对租赁场地的地理位置、物业情况、面积、单价等方面的要求。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永福正街***、***、***号***房。八、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无需进行论证)九、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月 **日 至 **** 年**月**日 止。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号南骏大厦***-***室联系人: 叶小姐 联系电话:***-********(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层联系人:-- 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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