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盂城南路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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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盂城南路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单 GYZCX—******* 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 、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 、 报价请于 **** 年**月**日**:**前 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号高邮财校***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 、 请将包括“到货时间”、“总价”、“合计“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 、 供应商 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服务)的,*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 采购中心:聂影 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城管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元 项目序号 名称 要求 员工人数 总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盂城南路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收费员、保安 * 合计 ¥: 大写: 报价要求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物业管理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 、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为上交城管局盂城南路停车场管理费,起点价为*万/年,低于起点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价。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物业管理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报价单所有内容,否则当废单处理。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高邮市有关规定:用工符合国家有关用工标准;保证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高邮市最低人员工资标准;为员工交纳各项应该交纳的保险、养老金等;应该向国家交纳的税收等。采购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方的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工作,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必须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 * 、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实行二加一的方式签订,即两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按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续签一年。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款。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元;开标前交;*、报价为净上交采购人的管理费。 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户 名: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