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平安光谷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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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光谷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号)要求,武******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平安光谷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SDZB-DX*******
二、项目名称:平安光谷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运维期间:****年**月(以二期项目验收时间为准)—****年**月**日(以一期合同到期时间为准)
五、招标内容:网络传输子系统(不含运营商传输链路)、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子系统、前端监控点子系统、监控中心及机房子系统等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前端监控设备电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必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A类或壹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外省企业需具备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 年 ** 月** 日起至**** 年 ** 月 **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楚天都市花园D-**BF)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评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评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司炼 电 话:***-********
代理机构:武******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
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