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数字电视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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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南阳市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数字电视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数字电视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wjzc[****]gk***二、二次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二次招标公告。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冉志海 徐锦河 朱宇卿 胡晓涛 蔡书云四、评标信息: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河******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元)第三中标候选人:郑******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壹佰元整(?******元)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地址:南阳市梅溪路***号气象局办公楼*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