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印江自治县2015年杉树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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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交易告字〔****〕***号工程项目
印江自治县****年杉树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 标 人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
印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
铜******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经理:李德祥 报价:***.***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经理:周始映 报价:***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经理:吴谋勇 报价:***.**万元公示期
****年 **月 **日 至****年 ** 月**日公 示 说 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相关请求及主张;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