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金沙县省级7眼机井地面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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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金沙县省级*眼机井地面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人金沙县抗旱排涝服务队代理******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 分总分**.*分项目经理黄天江业 绩道真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标段等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 分总分**.**分项目经理李春林业 绩盘县****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ⅱ标段等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毕节市******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 分总分**.**分项目经理吴景程业绩遵义灌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SG*团溪镇灌区施工项目等报价*******.**元公示 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