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15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一、采购人:郯城县恒丰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SDSWCG-****-***
采购计划编号:TC*******
五、采购项目内容简介:
购置碾米设备**台套,总预算***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所报产品应设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属合法生产、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
*、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郯城县北环路和东
环路交汇会东****米路南)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杨工 倪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