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15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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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一、采购人:郯城县恒丰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SDSWCG-****-*** 采购计划编号:TC******* 五、采购项目内容简介: 购置碾米设备**台套,总预算***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所报产品应设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属合法生产、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 *、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郯城县北环路和东 环路交汇会东****米路南)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杨工 倪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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