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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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确认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ZCCGPA****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三、采购内容: *、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鄂州中院、鄂城区法院、梁子法院、华容法院);*、法官工作平台系统(中院);*、协同办公系统(中院);*、审判应用软件运维(中院);*、办案辅助设备(中院);*、便民公共案件查询系统(鄂城区法院、华容区法院);*、电子签章、文书批注系统(梁子区法院)四、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需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需要与鄂州市人民法院正在使用的数字法院系统无缝挂接,需提供数字法院系统生产厂商的无缝挂接证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年**月**日上午*:**-*:**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八、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年**月*日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胡凯 联系电话:***********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 系 人:申光耀 陈 华 联系电话:****—******* *******(传真)网址:http://***.******.***.cn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标段名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及档案系统;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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