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警用设备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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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项目采购采购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外阜企业须在包头市区设有固定服务网点,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贰级及以上(外阜企业需公安厅备案);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采购人地址:青山区昌福道采购人联系人:张培红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刘婷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最终)修改版.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昆区青年路**号街坊*栋*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龙 姚秀山 张翠娥 毛皓冉 张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