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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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广************的委托,对东莞市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单位:元) *包 东莞市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本次工作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地铁防灾系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最大股东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地铁防灾系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地铁防灾系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 **:**至****年**月**日 **:**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号金马大厦***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地址: 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号联系人: 林 工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