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漳州开发区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规划布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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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开发区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规划布局的公告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漳州市燃气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开发区共规划布局*家,即在我区原有已批*家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基础上,增设*家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现有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石坑供应站点:负责人王艺斌,送气电话*******;大径许厝供应站点:负责人许和海、送气电话*******。二、增设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开发区石坑社区、大径社区、店地社区、白沙社区各*家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三、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立要求:设立瓶装供应站点,应具备《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条件,由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向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的许可颁发《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特此公告。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