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人民法院日用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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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庄河市人民法院日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庄河市人民法院日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财政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 万元*、采购项目经办人:刘锡庆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责任人:王宝国 联系电话:*********、供应商报价情况: 供应商名称报价(万元)联系电话 庄河鑫源日用品新华店*.************
*、成交供应商情况:庄河鑫源日用品新华店 成交价(万元): *.**** 联系电话*********、成交时间:****年**月**日*、采购内容:见附件FY-****-***.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