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佳木斯市郊区恒坤废油再生处理厂年加工10000吨废油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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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佳木斯市郊区恒坤废油再生处理厂年加工*****吨废油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一)建设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恒坤废油再生处理厂年加工*****吨废油项目(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佳木斯市长青乡光明村,总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将项目原有生产车间由东厂区搬迁至西厂区,实现年加工*****吨废矿物油产能,配套相应的生产设施。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恒坤废油再生处理厂地址:佳木斯市长青乡光明村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号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报告书的编制。(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佳木斯市郊区恒坤废油再生处理厂
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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