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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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灵宝市住建局*楼会议室召开,在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评委对各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价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向谈判人推荐了成交候选人,推荐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三门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如下:成交人:******成交价:陆万壹仟元整 ¥:*****.** 元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谈判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谈 判 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