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萤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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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萤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北京万澈环境科******已完成******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告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萤石矿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内容:拟年开采**万吨萤石矿,设计总开采储量为**.**万t,开采原矿直接运往永福选矿厂进行加工;采用分段采矿地下开采方式开采,先采南采区后采北采区,配套工业场地、排土场。总 投 资:****万元。工程进度:矿山实际服务年限*年,含正常生产服务年约*年,基建期约*年,扫尾残采期*年。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矿坑涌水。项目正式运营后,矿坑涌水经静置沉淀后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外排对赤坑溪水质影响很小。硐(井)口排水:项目设置*座***m*沉淀池和*个废水排放口,将硐口排水引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再排入赤坑溪。生活污水:拟在工业场地设*套生化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浇灌。地下水:建设地下水长期观测站,长期跟踪观测水量的变化,并建档。*、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仅占用少量林地作为工业场地和尾矿库,未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服务期满后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林业生态的影响有限,不会对本区的农业经济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施工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原来的生态系统平衡被破坏,主要是破坏了动物栖息环境,尤其是鸟类,会导致部分动物的迁移。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原地貌、土壤和植被产生一定的改变和破坏作用,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土地管理和保护―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占用土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预防措施―通过科学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合理的施工设计方案,减少土地占用和土壤破坏。―合理确定施工期,避开集中的降雨季节和大风季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机械化,缩短施工工期。―土方施工应采取分片施工、边施工、边预防、挖填配合施工的作业方式,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大量松散土存在而造成严重的土壤侵蚀流失,注意合理调配、挖填平衡。―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如盖网、苫布或稻麦草帘等,在暴雨来临前覆盖施工作业破坏面,可极大地防止土壤流失。在雨季施工时,应搞好施工场地截洪、排水工作,保证截洪、排水系统畅通,以减少土壤水蚀流失和重力侵蚀。―重视表层土壤的保存,挖方中的表层土事前保存、事后恢复用。―制定施工期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水土流失工程治理措施―表层土壤、回填土方等临时堆放场四周应采取填土草包围护。―厂区周围应挖截洪沟,使下雨时,从周围流来的雨水不流经场地。―厂区道路应进行砼铺面。(*)水土流失生物治理措施―主要目的是采取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临时施工设施,清理施工迹地,对临时占地及其它裸露地、闲置地进行土地整治,并取剥离表土覆盖、平整,然后种植适宜的植物,恢复植被,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凿岩爆破等作业产生的粉尘,排土场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项目采取地下开采的方式,爆破时均采取水清洗或喷雾洒水,矿尘被水润湿后,尘粒间互相粘附凝聚成较大颗粒,增大尘粒与物体表面间的粘附力,有效的降低了爆破粉尘的产生量。(*)凿岩粉尘:井下工作面采取粉尘控制措施,架设风带至工作面、洒水降尘、湿式扒装、湿式凿岩等,能有效地降低矿井排风中粉尘和废气浓度。(*)排土场:周边设洒水喷淋装置,及时洒水增湿,保证废石临时堆场表面废石保持一定的湿度,避免扬尘。本项目远离居民点,且有山体阻隔,废气污染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声环境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爆破、铲装及运输等,噪声强度大约**~***dB,且为地下开采,其影响主要集中在矿山工业场地附近,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和工业场地内设施布局,并结合选取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满足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过程产生的废石,产生量约*.*万m*,其中约**%将用于修建矿山公路、平整工业场地或无偿提供给当地作为建筑石料使用,剩余**%将集中堆放在排土场内。矿山尾砂经沉淀脱水后,将全部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尾砂综合利用率可达***%。保护措施如下:(*)废石堆场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废石堆场,避免水量增加和滑坡,场地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废石堆场应修建挡土墙、截洪沟和沉淀池,阻止周围雨水径流进入废石堆场,同时对废石堆场内淋溶水截留、沉淀,并回用于矿山开采用水。(*)运营期应加强废石堆场管理,严禁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堆场。三、环评结******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萤石矿开采项目属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建项目,选址不属矿产资源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不属环境功能区域禁止建设区域,符合清流县生态功能区域和清流县萤石矿勘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年),选址可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域要求,同时也得到周边公众的支持;因此,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该萤石矿开采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可行。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主要是项目区附近村庄及周边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①公众索取项目简本的方式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②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五、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评价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国环评证乙字第****号)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号*幢*层***室咨询及联系人:陈工 Email:*********@qq.com联系电话:****-********北京万澈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