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新丰县公安局刑事现场勘查设备一批(重招)采购项目(XFJY2015—073-1)的最低价法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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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公安局委托,于****年**月**日就新丰县公安局刑事现场勘查设备一批(重招)采购项目(XFJY****—***-*)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公安局刑事现场勘查设备一批(重招)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XFJY****—***-*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壹佰元整(¥******.**元)。四、采购方式:询价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景士安全******法人代表:王卓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号****房。六、成交标的名称:新丰县公安局刑事现场勘查设备一批(重招)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元)七、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号工商银行四楼*.询价小组组长: 潘子龙*.询价小组成员:陈向前、陈青山八、评审意见:根据采购需求,符合条件、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询价小组一致推荐广州市景士安全******为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联系事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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