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土建)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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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土建)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土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仙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仙桃市干河办事处郑仁口村四组*.* 建设规模:概算约****万元;建设面积:约 *****.* ㎡ *.* 计划工期: ***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电力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火力发电厂相关各篇以及国家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关于垃圾处理和环保方面的标准和规定,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投标企业在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仙桃市建委办理了备案、项目登记手续;本省外市投标企业在仙桃市建委办理了项目登记手续;*.*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相关备案登记证明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购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时-**:**时,下午**:**时-**:**时。(节假日休息)*.*购取招标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号,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芳。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为便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到现场报名成功后,须同时通过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报名,未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证书后,方可投标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导致保证金无法缴纳。网上报名时间为****_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 **分,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仙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