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物流园路(堤角前街~加工厂宿舍)路灯照明工程(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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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物流园路(堤角前街~加工厂宿舍)路灯照明工程(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吉通******受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的委托,对物流园路(堤角前街~加工厂宿舍)路灯照明工程(第三次)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G-****-*D***(*);
二、采购内容:物流园路(堤角前街~加工厂宿舍)路灯照明;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壹佰零叁元柒角叁分(¥******.**);
四、供应商资格与要求:(在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须是**********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企业,同时应提供在汉注册或备案的建设部(厅)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送变电专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年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外地企业须提供《进鄂备案登记证》或《单项注册登记证》;
**、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每天*:**——**:**,**:**——**:**(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武汉吉通******(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授权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谈判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号江岸区会议中心*楼*号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整在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号江岸区会议中心*楼*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
联系人:骆鹏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
联 系 人:陈君、卫冬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采购人)和武汉吉通******(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
武汉吉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