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和强塑钢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无铅环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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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吨无铅环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吨无铅环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 承办人:赵立监督电话:****-*******地址: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环保局项目名称:******年产****吨无铅环保型材项目建设地点:亳州市经开区酒城大道北侧、***国道东侧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亳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概况: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建设*条塑钢门窗生产与组装线,*条中空玻璃加工与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吨。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总投资****万元。预防、减轻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噪声、扬尘的环境管理,采取降噪、除尘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轻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生产过程中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采取道路勤洒水、沙石、水泥等原材料遮盖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建筑扬尘污染。项目用水采用城市集中式供水,严禁就地开采地下水。玻璃磨角及清洁用水必须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玻璃磨角和型材加工等产生的粉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方可排放。同时严防生产过程中粉尘爆炸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硅酮密封胶等所含挥发性溶剂具有毒性,在运输、存储、取用等过程中,必须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避免乱堆乱放对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集中后统一处理。餐饮使用清洁能源作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尽可能减轻油烟污染。其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严格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相关部门意见:亳州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备案(亳开投资[****]**号)、市国土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亳国用(****)第***号)等。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年**月**日亳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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