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铜仁市碧江区 2015 年茅溪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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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编号:HLTR-****-*-* 工程项目 铜仁市碧江区 **** 年茅溪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铜仁市碧江******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桦利******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分 总分:**.*分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公示期 ****年 **月 *日 至****年 ** 月*日 公 示 说 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相关请求及主张;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招 标 人:铜仁市碧江******招标代理人:贵州桦利******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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