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垃圾收集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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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垃圾收集车招标公告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委托,就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垃圾收集车购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城政采GK〔****-**〕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垃圾收集车购置三、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共*包:投标人进行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采购内容: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辆、汽油单排自卸垃圾收集车*辆,预算金额:******.**元*、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个工作日。*、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要有质量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环境保护体系认证等达到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行业要求的产品认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开标地点:长治市城区财政局五楼西会议室*、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治市城区城市工作综合管理局采购单位联系人:崔庆霞 ****-*******集采机构: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玉琴报名联系电话:****-******* ****-*******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