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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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立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因截止到第一次开标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企业不足三家,现二次公告如下:*、项目编号:NZC****-H****、项目名称: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内容:户外LED信息发布系统*套;立案大厅信息发布系统*套;立案大厅监控及叫号系统*套。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投标必须为全新产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件)④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三级(含)以上证书(外省投标人必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开庭公告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与自治区三级法院现有审判系统无缝对接函原件;(*)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年**月*日。请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年**月**上午*时**分前将本公告第*条要求的资料及投标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联 系 人: 王丽萍 董琳琳 电 话(传真): ****-******* 邮政编码:******采购人:宁城县人民法院地 址:宁城县人民法院办公楼。联 系 人:郑晓东电 话: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