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清镇市铝煤工业园区堰井路扩建工程(坪莲路一期)工程勘察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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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 的 清镇市铝煤工业园区堰井路扩建工程(坪莲路一期)工程(入场登记号:JSGKC****************) 已于****年 **月*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 中标工期:**(天) 项目负责人:冯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 第二中标候选人: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 中标工期:**(天) 项目负责人:宋泽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 中标工期:**(天) 项目负责人:丁晓江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 **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