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伽师总场2015年度20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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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正元******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的委托,对《伽师总场****年度**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年**月**日发布的《伽师总场****年度**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标段划分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原来的“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师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个以上近两年大型光伏项目土地平整业绩。*、取得第三师****年光伏指标的企业可推荐*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师外企业。”。二、项目标段划分由原来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变更为“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地块一**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面积***亩;二标段:地块二**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面积***亩;三标段:地块三**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面积***亩。”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由原来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变更为“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新疆正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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