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泰兴市凌飞化工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壬基酚生产工艺优化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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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参与,现******表面活性剂、壬基酚生产工艺优化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表面活性剂、壬基酚生产工艺优化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南侧、闸南路东侧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卧式储罐、压缩机等国产设备*台(套),改造壬烯储罐*只,对表面活性剂、壬基酚部分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江苏******资质等级:乙级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向环保部门报批。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分施工期与营运期,对施工期只做简要的分析评价,工作重点在运营期。运营期主要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污染物的种类和源强、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方案、总图布置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排放的污染物预测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评价环保措施方案及相关技术经济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否具备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环保建议。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周边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若您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公众反馈意见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江苏******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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