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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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建设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该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号文)规定,现将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项目概要: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所在地位于景洪市勐海路**号,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院内主要为门诊住院部及其他附属设施,为解决目前较为突出眼科专科医疗卫生需求,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在新建该眼科医院,诊疗科目主要有:眼科、耳鼻咽喉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以及医学影像科,项目拟建病床**张。(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双******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景洪市勐海路**号(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qq.com联系地点:景洪市景德路**号(四)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及评价结论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的建设,施工(装修)和运行过程有切实可行的污染及影响防治措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对区域的声环境、地表水、大气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明显改变。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本项目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实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公众对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医院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施工期及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工程在环保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式方式:第二次公示采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有效日期公示时间:****年**月*日— **月**日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特此公示西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