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力洋镇横直河(前横段)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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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GC******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力洋镇横直河(前横段)生态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宁海县力洋镇横直河(前横段)生态河道整治工程,位于力洋镇竹山村、小青村、山下村,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级,防洪设计标准为**年一遇。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人民币。本标段招标范围:项目治理河道总长****米,其中横河***米,直河***米,直河-支港***米,横直河支流-前横港段***米,堤防总长****米等。本标段预算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 * 个月。*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 ** 月 * 日* 时**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网页下方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 ********。*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宁波市******地 址:宁海县力洋镇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一路***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人:章利苹 劳巧贞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