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工贸学校小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延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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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A*****受“天津市工贸学校”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工贸学校小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工贸学校小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原磋商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现延期磋商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本项目原磋商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楼开标室),现更******(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楼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先生、苏女士*、联系电话:***-********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工贸学校*、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闫先生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号信德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六、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日 期:****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的天津市工贸学校小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或将回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itc**@***.com表示确认。)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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