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隰县2015年度寨子乡和午城镇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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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年度寨子乡和午城镇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立项已隰国土资函[****] **号文批复通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县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隰县土地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现对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隰县****年度寨子乡和午城镇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LFGC-gt-*******
*.*项目地点:隰县寨子乡马家村、午城镇川口村、上司徒村、下司徒村和寺坡村
*.*资金来源:县耕地开垦费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hm*,新增耕地为**.****hm*
*.*工期要求:*个月
*.*招标范围: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备下表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施工标段 资质要求 第*标段 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山西省临汾市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米)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大厅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隰县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山西省隰县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
地 址:太原市望景路*号滨河花苑小区*号楼-****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传真:****-*******
邮 箱:******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