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奉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车辆保险企业定点项目的采购公告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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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奉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车辆保险企业定点项目的采购公告**月**日 奉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车辆保险企业定点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 发布日期:****-**-**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车辆保险企业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FHZFCG(****)***X 二、项目概况: 奉化市****-**********车辆保险企业定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并在奉化市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楼***室)报名。(采购文件可在附件下载)。*、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在****年**月**日下午**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七、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八、投标地点: 奉化市大成东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九、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 奉化市大成东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cn 采购单位: 奉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丁老师/********/奉化市茗山路**号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