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更正通知书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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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弱电综合管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采购人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作如下更正*.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备料款;项目完成调试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项目验收进度款;余款*%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备料款;项目完成调试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项目验收进度款;余款*%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号邮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邮编:******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采购文件更正通知书回执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贵单位于****年**月**日送达的《关于汕头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弱电综合管理(SCG*******)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已收悉。收件人(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