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临汾市第十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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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临汾市第十人民医院委托,就临汾市第十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第十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HCJS【****】-***(二次)三、招标内容:*、本此招标共*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天内;*、交货地点:合同备注*、质 保 期:*年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格投标人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须为本单位职工)*、经办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休日除外)*、地 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地 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米*、招标文件售价: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多功能***室*、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汾市第十人民医院地 址:山西省侯马北站街***号联 系 人:卫主任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室联 系 人: 贾先生电 话: ****-*******传 真: ****-*******邮 编: ******E--mail: ****** 华春建设******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