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梅汕物招〔2015〕40号铁路台车捆绑索具购置(2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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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公告)******现对“铁路台车捆绑索具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广梅汕物招〔****〕**号二、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号广梅汕铁路大厦****房,联系电话:***-********.三、物资明细:台车捆绑索具*套(动车和普速客货车辆通用型),详细物资明细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投标产品在铁路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及用户评价;*、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项目实施地点:按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六、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七、报名办法:用电话拨打***-********索取报名表,填写后传真报名表及工本费汇款凭证至***-********,并电话确认(联系人:邓先生);项目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初次公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报名。八、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分包件项目每包件***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本,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方将根据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电话通知投标人。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另行书面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现场。十、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一定金额(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十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指定时间(或另行书面通知)为准,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十二、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物资招标办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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