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审判系统小型机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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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审判系统小型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光纤交换机”相关要求做如下更正:一.原招标文件“*.*光纤交换机”要求为:※**口SAN交换机★*、与小型机,核心存储同一品牌。★*、激活**个端口*Gbps SAN交换机。*、要求:货物要求原厂包装,现场拆箱验收;要求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培训; 现更正为:**口SAN交换机★*、与小型机,核心存储同一品牌。★*、激活**个端口*Gbps SAN交换机。*、要求:货物要求原厂包装,现场拆箱验收;要求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培训;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由此给各有关投标单位工作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招标 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号。联系 人:张主任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印象湾**号楼*单元***室。E-mail:***********@***.com邮政编码:******联系 人:姜瑞超联系电话:***********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