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务川县莲花水井片区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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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务川县莲花水井片区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告 招 标 人 务川自治****** 代理机构 深圳市******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务川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 总分:**.**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兴******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报价:¥*********.**元 公示期 ****年**月**日至 **** 年**月**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