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普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楼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普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楼建设项目 招标人 普安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贵****** 总分: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王先武 投标报价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遵义县毛石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册亨供电局调度综合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 总分: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刘洪 投标报价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清镇市卫城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松桃县长兴堡镇中心卫生院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贵州万丰集团兴达****** 总分: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刘宇 投标报价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顺发二区商住楼*、久居名园 公示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公示说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电话: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部门 普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