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廊坊市食品检验所食品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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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食品检验所食品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ZC-LFS********采购人名称:廊坊市食品检验所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光明西道***号B座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宗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瑞芬 ****-******** ***********主要采购内容::A包:*.全自动快速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快速致病菌检测仪;*.智能微生物培养系统*.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自动称量分液仪*.厌氧培养箱;B包:*.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C包:*.微波消解仪;*.凝胶色谱仪;*.固相萃取;*.赶酸仪(全自动**孔);*.自动匀质器(**位);D包:*.气相色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多孔);*.离心机;*.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超净工作台;*.移液器(单孔);E包:*.液相色谱;*.液相色谱;*.酸度计;*.电导率仪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食品检验所指定地点预算金额:****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报名提供资料(A-E包均提供以下资料):(*)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如下证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销售商报名须持如下证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生产厂家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同一型号设备出具一份授权);⑤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 ** 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号受理台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包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时间:****年*月 ** 日北京时间 * 时 ** 分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 一 开标室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项目联系人:焦瑞芬 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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