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大荆镇镇安翁村溪流整治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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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大荆镇镇安翁村溪流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大荆镇翁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年**月**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名次中标候选人报价(元)项目负责人**************.**严明慧废标原因及依据:商务标名次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废标******资格后审文件中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为商彬彬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吕友谊证书原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按附表*.**要求核对原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原件核对,否则不予以承认)”******作无效标处理。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大荆镇翁村村民委员会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乐清市************业主:大荆镇翁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