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LCX15-017关于专用设备采购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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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柳城县信息化办公室的委托,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采购编号:LCX**-***二、采购项目内容:**分标服务器两台;**分标核心交换机一台;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 ****年**月**日*、评标地点:******柳州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询价小组成员:林明波、谢洪、邹湘桂。五、结果信息:**分标:因对询价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标。**分标:因对询价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标。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 玮 电话:****-******* 传真:****-********、地址: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邮政编码:******七、公告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人如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柳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受理电话:******:****- *******柳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